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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退还规定:法律对股东撤资后股份处理有哪些规定?

2020-08-18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上股东如何撤资退还股份,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和公司清算三种方式。股东撤资需通过股权转让或公司减资,或公司清算来实现。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减资时,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以退出公司。公司清算时,股东做出解散清算决议,清算后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公司注销。股东变更流程包括领取申请表、变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信息变更。

法律分析

一、法律上股东撤资如何退还股份

1、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

2、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就公司减资而言,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

4、就公司清算而言,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

5、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二、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结语

股东撤资退还股份的法律途径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和公司清算。股东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来退出,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外,股东还可以通过公司减资决议或解散清算决议来实现退出。在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将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给股东。股东撤资退还股份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变更的流程包括领取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和变更银行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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