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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必须是父母吗?

2020-02-06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不一定必须是父母。共同借款人从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但如有特殊情况也有例外,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当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或借款学生为孤儿的可以由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以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年龄原则上须满足25~60周岁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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