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员工如果名誉权等受到侵害,该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侮辱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员工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无论是否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法院均应依法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侮辱员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名誉权诉讼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又要求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应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案件审结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没有给予被告人刑事处罚的,或者刑事自诉已由原告撤回或者被驳回的,应恢复民事诉讼;对于民事诉讼请求已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解决的,应终结民事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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