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反复性发作,形式多样,暴力发生隐蔽,反复受伤等特点。家庭暴力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是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一、遇到暴力婚姻该怎么办
遇到暴力婚姻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婚内被家暴怎么办?
遭遇家庭暴力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己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三、家暴怎么留证据
一、证人证言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向公安人员报警的记录与公安人员的询问笔录等材料都是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等相关机构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那么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与书面资料,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也可请求有关机构出具书证。六、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也可请求工作单位的领导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七、在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可采取通话录音措施,通话录音可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八、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对方若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提交作为证据。九、在被对方殴打后,拍摄的相关照片或是视频录像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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