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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侵占罪?标准有哪些?

2024-04-30 来源:星星旅游

本文详细阐述了侵占罪的相关规定和判断条件。侵占罪针对的是他人财产所有权,犯罪目标是他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侵占罪适用于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认定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

法律分析

侵占罪的要求包括:

1.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 该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一、侵占罪的认定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等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二、侵占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侵占罪认定条件有:

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合法持有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如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只因某种原因一时不能退还或者不能交出而引起纠纷的,不构成本罪。

结语

侵占罪要求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为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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