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共租赁住房是不可以买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因为公共租赁住房是为那些居住困难的群众提供的住房保障,不能交易。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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