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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可以直接经营业务吗?

2020-06-01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不能,协会作为社会团体的一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因为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与营利组织的主要区别不在于是否营利,而在于营利所得如何分配。目前比较一致的观点是:1、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及其所得,任何成员不得私分,不得分红,也不得返回捐赠者;2、允许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但是必须与其业务和宗旨相关,不得超过其业务范围;3、非营利组织注销后,剩余财产应移交给同类的非营利组织,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社会团体可以投资举办非营利性实体机构和营利性实体机构,但不得以社会团体自身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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