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两者实际没有区别,副县级待遇和副处级待遇是一个意思。只是叫法不一样。副县级即副处级,省级机关里的副处长,地级市的一级局的副局长,县级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地级市设的区的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副调研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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