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公积金提取 办理时间是工作日:5月-9月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提取需要的材料有 身份证 、银行卡、出境定居 签证 。关于武汉 公积金 提取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武汉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工作日:5月-9月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武汉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I类个人结算账户 3.出境定居签证或 户籍 注销证明 三、武汉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我们满足条件可以选择提取,也可以选择不提取,这些都是自己做决定的,如果我们个人一直不提取,到了退休来一提取的话,那么这里面的余额数量就可能会比较多。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账户余额需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存量住房用于自住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住房类消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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