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上的请求权是因不履行债务而受到损害时产生的请求权,以及因其它权利受到侵害而恢复原状不能或不充分时所进行的诉求金钱弥补的债权请求权。按照传统债权理论,债权请求权可以划分为基于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之债产生的请求权、基于合同之债产生的请求权、基于之债产生的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请求权。这四种请求权都是依据债权而产生的,而债权是在社会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债权请求权能否适用诉讼时效就要从社会交易的角度来分析。
1、基于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之债请求权与诉讼时效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之债请求权是最常见的请求权的一种,从形式上讲,侵权行为涉及人身侵害、实体权利侵害等多方面。我国民法典对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设定了两种模式,一是普通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即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一个是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即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2、合同之债请求权与诉讼实效合同行为是民法领域内最为活跃的因素,在经济生活中被大量采用。因合同双方对合同权利义务、具体内容约定不明,同时还存在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差异,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众多纠纷,同时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大量请求权,对这些请求权亦属诉讼时效适用范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变更权、确认请求权、合同撤销权、权、债务抵消权、债务免除权等,应受除斥期间的限制,不属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3、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与诉讼实效这两种请求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范畴,其宗旨在于运用公平观念来纠正这种不正当、不合理的损益变动,调整私法上无法律原因的财产变动,平衡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但因为行为本身是一种私法行为,尽管法律在制度上采取措施来平衡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的利益,然作为一种私法行为,仍应用诉讼时效制度来约束受损人()的返还请求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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