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罪最高可判七年。根据刑法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该单位的负责人即报告职责的人员若出现不报事故情况,从而耽误事故抢救,性质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矿难瞒报一人死亡构成什么罪
矿难瞒报一人死亡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拖延不报安全事故应承担什么责任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拖延不报,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犯了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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