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再婚需要特别注意如下问题: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的,必须提供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外国公民申请再婚的,应当提供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等材料;
3、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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