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纠纷仲裁流程包括案件的受理、组庭、开庭、裁决四个阶段。受理阶段是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组庭阶段是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开庭审理是仲裁委员会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裁决阶段是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由仲裁庭作出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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