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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证件

2021-09-08 来源:星星旅游

去取公积金需要带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公积金中心需要核对您的身份信息,因此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账户信息:需要携带本人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公积金账号、缴存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信息。可以通过询问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查询公积金中心的网站来获取。
3、劳动合同或者离职证明:如果您的公积金是通过单位代缴的方式进行的,需要携带劳动合同或者离职证明,作为证明您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和缴纳公积金的情况。
4、取款申请书:去公积金中心取款时需要填写取款申请书,可以在公积金中心或者公积金中心的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好,然后携带去公积金中心即可。
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咨询:提取人可以先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提取代理机构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提取流程、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等;
2、准备材料:根据所需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和提取原因,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购房合同、还贷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同时也要准备好身份证明、公积金账户信息等基本材料;
3、提交申请:提取人将准备好的材料带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提取代理机构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4、审核: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提取代理机构会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提取人的身份和提取原因,并检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5、审批: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提取代理机构会进行审批,确定提取的金额和到账时间等;
6、转账: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提取代理机构会将提取的公积金金额转入提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的情况所需要携带的证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去公积金中心之前先向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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