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是什么?

2022-11-15 来源:星星旅游

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

1、股东将所持出资额全部转让;

2、股东行使股权买回请求权并被接受的;

3、股东不依章程约定履行股东义务而被除名;

4、股东因违法被没收财产,出资额或者股权被依法剥夺的;

5、股东因所欠债务导致所持出资额或者股权被强制执行的;

6、公司依法完成解散或者破产程序的;

7、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解散、被撤销、破产等。

一、家族式企业可以退股吗

家族式企业股东通常来说是不可以随时退股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才能退股。股东退股方式: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其他方式。股东通过股权转让退股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二、股东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股东不可以申请破产,有权申请破产的是企业和债权人。但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公司再进入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有相关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的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