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后,民事赔偿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在所继续的遗产范围之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一般如果被告人要争取从轻、减轻希望和受害方达成赔偿谅解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主持调解,要求被告人方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如果无法达成赔偿谅解,法院调解不成,一般法院只判物质损失,赔偿金额不高。如果另行民事诉讼,一般确定了被告人的刑事处罚后,被告人一般不愿意调解,一般法院只判物质损失,赔偿金额不高。
一、死刑犯可不可以交钱买命
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的辩护一般都流于形式,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的死刑案件中,虽然按照规定必须有律师介入,但是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律师辩护是由法院指定的,而非被告人家属委托的。现实的情况是,法律援助只是走过场,律师接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支付象征性的办案费500元,致使很多辩护律师连案卷都无法复印(因为一般法院的复印费都非常高),更别说能很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其一,通过律师论证,使案件中一些不扎实的证据凸现出来,使法官据以判的理由不足够充分;
其二,通过诉辩双方的辩论,使案件的法律适用存在分歧,且任何一方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服法官;
其三,通过法庭调查,使或审查阶段的刑讯逼供或程序上不合法的情况浮出水面,但认定当事人犯罪的证据又不能根本推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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