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中,如果双方一致同意退房,不算违约;解除合同的前提是一方违约;解除合同后,双方需协商赔偿责任;合同中通常有违约金规定;违约方需承担责任,损害方可选择追究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租房合同签了一年,中途退房算违约,如果说双方当事人能够关于这个问题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就不属于违约情况。解除的情况如下:
第一,的确有一方违约。
这是整个合同解除的前提,但要先调解,如果双方都在好好的遵守合同契约的话,那么这个合同是没有必要解除的,只有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是错误行使自己的权利,那就属于违约行为了,此时双方规定的条款就会生效,在这种违约的情况之下,可以选择停止侵害或者是终止履行,这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终止履行,也就是解除合同。
第二,双方对于违约之后的行为已经有了协商结果。
1、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想要解除合同的话,并不是双方说解除就解除,然后就可以走人了,而是对于后续的问题要有一定的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有一方解约了之后,另一方应当向违约的一方请求什么样的赔偿责任
2、通常来讲,双方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就要对这种结果有一个预计,并且对于这种违约而解除合同的行为来做出一定的违约金惩罚,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只要支付合同当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这个合同就可以解除了。
同时需要注意,违约了,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结语
根据合同法规定,租房合同签订一年,中途退房属于违约行为。然而,如果双方能够就此达成一致,那么不属于违约情况。解除合同的前提是一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但需要先进行调解。只有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或错误行使权利时,才会构成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双方约定的条款将生效,可以选择停止侵害或终止履行,大多数情况下选择终止履行即解除合同。此外,双方应就违约后的行为进行协商,约定赔偿责任,并在合同中规定违约金作为约束。同时,需要注意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损害对方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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