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不经证实,随意编造、散布对妻子不利的流言、侵犯妻子名誉权的,若妻子以丈夫侵犯其名誉权起诉离婚的,关键看丈夫的侵犯行为是否足以造成夫妻感情破裂。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名誉权的损害,主要是指公民的社会声望和社会评价受到极大的伤害。损害方式通常为言论和行为。夫妻之间应该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不经证实,随意编造、散布对妻子不利的流言、侵犯妻子名誉权的,若妻子以丈夫侵犯其名誉权起诉离婚的,关键看丈夫的侵犯行为是否足以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是否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由审判人员在实践中从夫妻感情基础、婚后感情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整体把握。
一、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哪些内容
去法院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当事人本人带着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等材料,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第一,起诉书。起诉书需要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第二,相关证据。有孩子的,要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有财产的,要提供需要法院处理的财产清单并附相关证据,对方有过错的,需要提供对方过错类证据。第三,管辖问题。离婚案件原则上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不在户籍地的,可以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外地。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且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人民法院管辖。最后,材料一般需要一式三份,给法院和对方当事人一份,自留一份备用。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能离掉吗
一次法院一般不能采纳,六个月在起诉一次,如果对方不到庭可以公告送达,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也会平均分配。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你提出的“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能离掉吗”问题,一次法院一般不能采纳,六个月在起诉一次,如果对方不到庭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天,60天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也会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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