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暴的处罚是根据伤情来确定的,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没有达到轻伤,则按治安管理法处罚,未成年人会减轻处罚。未成年人犯罪会有案底,但非司法机关不得调阅其犯罪资料。犯罪时未满18岁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可以免除报告义务,其犯罪记录应封存。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法律分析
一、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暴怎么处罚
如果伤情已经构成轻伤以上,对方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没有达到轻伤,按治安管理法处罚。未成年人会减轻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未成年人犯罪会留下案底吗
未成年犯罪是会有案底的,不过未成年人的犯罪资料非司法机关办案不得调阅。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办理未成人案件中要正确处理惩罚和教育的关系。
结语
对于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暴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伤情构成轻伤以上,对方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果伤情未达到轻伤,将按照治安管理法进行处罚,对未成年人会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将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会有案底,但未成年人的犯罪资料非司法机关办案不得调阅。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司法机关应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正确处理惩罚和教育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