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领证要带的东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初婚,并且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只需要带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由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加上3张两个人的两寸双人彩照也就是我们经常会看到的结婚证上的红底双人合照,这个照片可以自己找专业摄影机构按照要求拍摄,也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拍摄;另一种情况就是再婚或外国人士,情况略微复杂,建议到当地民政局官网查询或直接电话联系民政局进行咨询。2、关于婚检:虽然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婚检,但是建议结婚前都需要做婚前体检,如果发现一些传染性疾病,需要先进行治疗,有的疾病也会影响生育。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对准备结婚的男女提供医学检查,对严重遗传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进行检查,提出医学意见。在结婚登记时应当出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前体检包括体格体检和健康询问及家族历史调查等内容。通常医生会先询问您是否有病史,有没有家族病史,接做抽血化验,检查血常规,肝功能,接着检查身高、体重、呼吸、脉搏的情况,精神、语言、行为能力是否正常。还要检查生殖器官的发育情况,做B超、心电图、性病的体检。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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