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一次不是一定会判离。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可以判离婚。但如果经调解和好、调解离婚,或依法确定感情尚未破裂等情形下,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一、父母提出离婚孩子不同意法院是不是判离
父母提出离婚孩子不同意的,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也无法挽回夫妻的婚姻关系。所以只要法院不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是夫妻双方能够在庭前调解时依法和好的,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判离与否跟孩子不同意夫妻离婚没有直接关系。
二、女方有肺结核可以离婚吗
女方有肺结核不可以离婚。肺结核不是准许离婚的病因,是可以治愈的。按照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以下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
4、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男方死活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同意离婚的,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不可挽回的,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此时女方需要搜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经过审查,法院如果发现二人感情确已破裂并且不可挽回的,大概率会判决二人离婚。男方一直不肯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只要向法院能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先行调解;经法院审理后,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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