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保险,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保险,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就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要求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还要补交保险和拖欠保险产生的滞纳金。
1、用人单位拖欠员工保险,劳动者可向社保机构反映,社保机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交拖欠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不改正,可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是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对其直接负责人处罚,用人单位还要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从欠缴日开始算起。劳动者还可单方要求解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以后用人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要加付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赔偿金。也就是说逾期越久用人单位所要支付的金额越多。
2、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不能到社会保险的相关待遇的动者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用人单位给其民事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果劳动者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且社保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待遇动者向法院起诉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而发生争执向法院起诉时,法院应该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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