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单位是否可以要求员工停职?

2021-10-21 来源:星星旅游

单位让员工停职是什么意思

停职的意思是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停职是公司内部决定,虽是停职,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不付完全工资,但仍须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公司让员工停职反省,可以不付工资吗?

公司让员工停职反省,不能不付工资。公司让员工回家停职反省的,在员工停职反省期间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虽然员工期间未到岗上班、未提供劳动,但系因公司原因所致,公司不得以劳动者未提供劳动为由拒绝支付工资、缴纳社保。首先,公司责令员工回家“停职反省”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行为,在整个停职反省期间,实际上劳动者都处于用人单位的用工“惩罚”中,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人身依附性特征。其次,劳动关系的解除必须有劳动双方或一方明确的解除意思表示,而不能自动解除。由于员工“停职反省”期间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续,故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其基于劳动合同所负有的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即支付工资、缴纳社保。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单位可以让员工离职吗?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因为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裁员的,提前通知全体劳动者并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被停职已经半个月了。劳动法规定了停职时间吗?

法律分析:《劳动法》没有关于企业停职时间的具体规定。但是,停职不同于开除,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停职期间单位应发放劳动者基本工资。待岗必然会涉及到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相关事项的调整和变化,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首先应该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无法平等协商工作岗位,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员工被停职已经半个月了,劳动法对停职时间有规定吗?

法律分析:《劳动法》没有关于企业停职时间的具体规定。但是,停职不同于开除,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停职期间单位应发放劳动者基本工资。待岗必然会涉及到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相关事项的调整和变化,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首先应该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无法平等协商工作岗位,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