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延长试用期期限的。
2、一般试用期期限的长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面延长试用期期限的。
3、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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