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若在批捕后发现其不应当被逮捕,应当立即释放,对羁押审查时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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