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房产证上权利性质出让是什么意思

2020-07-02 来源:星星旅游

一、房产证上的“私有”是指房子产权性质,意思是私人所有,而“出让”是指土地性质,意思是这房子上的土地是出让地。由于中国法律规定,土地是属于国有的,私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因而国家对土地的处分权,有自己特色,比如把地分为划拨地和出让地;如果你的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对以后使用影响不大,只要国家不征地。
《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二、出让的意思:
1: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2: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3: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
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
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
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
土地使用权
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
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