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需考虑是否退还彩礼,如果不需退还则需区分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前获得或明确赠与女方的,则为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获得且无明确表示,则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对于离婚时的彩礼,首先需要考虑是否需要退还。如果不需要退还,则存在分割财产的问题。但是,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或者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却没有共同生活,那么离婚时,如果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应该退还,此时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如果不需要退还,就需要区分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在婚前获得的,或者虽然是婚后获得但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那么彩礼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彩礼是婚后获得的,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就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话,由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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