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两家公司是不是存在母子公司.分公司关系,如果是的话,可以两家都盖章的,在证明上注明两家关系。
如果是投资关系的话(不完全控股)的话,实际上也可以盖章,接受单位可能就要看是否存在风险或是否为实际控制人而定。
如果是同一投资人,只不过委托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个人,应该也没有问题. 以上几点主要是要看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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