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正常离职之时,劳动合同解除,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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