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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如何罪名划分

2021-10-29 来源:星星旅游

医疗事故罪分析如下:本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失火罪?

1、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3、犯罪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医疗事故罪医生那里应付出怎样的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犯了医疗事故罪后,要对医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备以下几个要件则构成医疗事故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

三、引诱幼女卖淫罪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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