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结婚不同房并不一定算骗婚。骗婚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缔结婚姻关系为诱饵诈骗钱财的故意,客观上实施隐瞒债务纠纷、性取向、身体缺陷、重大疾病等欺骗手段,与他人缔结可撤销、无效婚姻的行为。而不同房属于夫妻家庭内部问题,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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