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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如何进行

2020-02-16 来源:星星旅游

地理标志商标保护进行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通过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指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部门、人民政府选定的协会以及企业提出,并征询有关部门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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