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可保释,但需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犯罪对象包括妇女、未满十四周岁的女童以及男性。行为人实施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手段可包括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组织卖淫罪嫌疑人可保释。
法律分析
一、组织卖淫罪能否保释
1、组织卖淫罪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组织卖淫罪也是可以保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组织卖淫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1、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构成要件
2、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多人:妇女,但同时还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以及男性。
3、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上述五种具体的手段,可以是同时交叉使用,也可以是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数种,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体要件: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组织卖淫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罚也相应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组织卖淫罪嫌疑人可以获得保释。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是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该罪行侵犯的对象包括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以及男性。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具体手段包括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以上是对于组织卖淫罪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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