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退休待遇体现在独生子女补贴和高龄津贴两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独生子女补贴
(1)老人如果属于独生子女父母,也就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期间生育,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时可以享受补贴。
(2)独生子女补贴主要有三种形式,可以任选其一,一是按照退休前月工资的5%每月增发退休金,二是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由单位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其中,一次性奖励发放标准为2400元至3600元,具体标准在此区间因地而异。
2、高龄津贴
(1)国家建立有高龄津贴制度,民政部门会对本省户口年满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相应年龄段的尊老金。具体多少钱呢?
(2)按照《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百岁老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尊老金;80岁-99岁的尊老金,没有全省统一标准,各个市县标准不一,多数地区是80岁-89岁发放不低于50元尊老金,90-99岁发放不低于100元尊老金。
60岁退休金办理方法: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20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填写《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2、村,社区协办员检_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在《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村社区委员会公章后上报各镇办事处社保所。
3、各镇办事处社保所初审无误后,携带《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批,符合条件并审批通过的,由各镇办事处社保所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打印养老保险待遇明细单,系统审核通过后,从次月起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退休待遇体现在独生子女补贴和高龄津贴两方面,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在各地的称呼可能存在差异性,但是都是低收入、高龄人员可以额外享受的养老护理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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