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本上是没有用的,累犯一般是从重处罚。
这个从理论上来讲,基本是没有太大的意义的,对累犯作用不大,因为累犯是法定从重情节,而谅解书只是酌定从轻情节,对有前科的作用一般,一个酌定从轻,一个是酌定从重。两者很难相互抵消的,累犯从重处罚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法官在判刑的时候是必须要首要考虑的,至于谅解书,只能是从情理上减轻一定刑期,不会太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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