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医疗保险 需要办理的材料: 1、参保人有效 身份证 件; 2、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3、单位批量新增制卡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单位介绍信,不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件。 申请条件: 1、不属于《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且未申领过 医保卡 的。 2、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但暂未发到,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 3、《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不能及时补办或更换,参保人急需就医的。 办理地点: 1、全市区 医保 中心。 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 3、单位新增批量制卡的,至单位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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