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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加班吗

2022-12-09 来源:星星旅游

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但以下情形加班不受太多限制: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其他。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安排加班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可以安排进行加班:

(1)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之后可以安排加班;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3)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二、上班时间超过12个小时是否违法

上班时间超过12个小时是否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所以每天工作12小时是不合法的,但劳资双协商工作12小时,并且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或者出现自然灾害等情形的,工作12小时是合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相关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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