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杭州人才政策是针对八类人才,分别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高技能人才落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高层次人才落户、党政人才落户、投资类人才落户、博士后进出站落户以及经认定的特殊人才落户。其中对于高校人才学历至少是全日制大专以上才可以。
法律依据:《杭州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四)、随迁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以上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一)、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二)、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三)、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四)、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五)、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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