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债务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吗
个人债务一般不能执行配偶的财产。但如果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那么该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人将全部财产转移给配偶,逃避偿还债务责任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偿还债务。
二、申请个人债务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个人债务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个人债务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人债务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个人债务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个人债务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个人债务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个人债务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个人债务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个人债务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个人债务执行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
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