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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在休假期间是否可以被辞退?

2023-03-18 来源:星星旅游

休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合同应自动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结束。用人单位应通知劳动者续签合同,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合同。此外,社会保险应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可以报销。

法律分析

休产假期间恰逢劳动合同期满,这种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此时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女职工正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由此来看,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因劳动者正在休产假,所以合同应当续延至劳动者哺乳期结束。

劳动者在休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那么事业单位要通知劳动者续签合同的,而且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不需要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自动顺延到哺乳期结束,也就是孩子1周岁;

所以该公司不能以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并且社会保险应该继续为你缴纳,生育保险是可以报销的。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将合同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正在休产假,合同应自动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因此,公司不能以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与劳动者终止合同,同时应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可报销生育保险费用。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得出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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