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存款的利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因生产、经营和投资而获得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存款的利息是属于孳息,不是存款产生的收益,因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算婚前财产,直接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因此婚前的存款利息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当由个人所得,另一方没有获得的权利。
一、婚前财产怎么去定义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具体来说下列四类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一般来说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归属问题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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