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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1-11-02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如果邻居砸门要赔偿多少钱

如果门的价值超过五千元,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则形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机关可能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门的价值未到五千元且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则行为人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可能会被行政处罚。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破坏公共设施属于违法行为吗

破坏公共设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破坏公共设施视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应当承担不同的责任。如果损失不大,可以依照《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损失较大,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损毁公共设施的,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

1、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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