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培训费补贴培训机构在开班前5个以上工作日,按照开班报告程序,填写《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申请表》,向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
(二)鉴定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技能鉴定前5个以上工作日,应当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鉴定费补贴申请。
(三)企业申请培训津贴企业应于职工参加培训开班后一个月内,持《企业培训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四)个人申请培训津贴企业职工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个人培训津贴申请表》。
(五)个人申请生活费补贴院校学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生活费补贴申请表》。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申请程序 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本企业职工培训或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本企业职工培训的,由企业或企业委托培训机构按要求向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培训项目申请备案和补贴资金申请,参训职工个人不得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企业参加技能培训并由用工企业申请补贴。本行政区域内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在其服务资质范围内的职业培训(不包括接受企业委托开展的培训),按要求向培训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培训项目申请备案。对参加培训需缴纳培训费用的参训人员,劳动者个人可以登录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创业就业服务网申请培训补贴,也可委托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向培训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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