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可以要求原公司给补缴。原公司无正当理由不给补缴的话,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投诉,也可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法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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