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家庭承载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家庭本应是幸福的港湾,然而,家庭成员间的暴力事件却时有发生。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妇联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平安的重头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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