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所有对正在服刑的人提起离婚诉讼,原告直接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即可。如果说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起诉离婚,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明以及有关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