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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什么时候取消

2023-08-24 来源:星星旅游

在亲子关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的基础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项强制义务,但大多数情况下,父母自觉地履行这一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需过多干预。然而,少数人可能出于自私自利的原因,拒绝履行作为父母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分析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拓展延伸

二胎政策是否存在取消的可能性

二胎政策的取消可能性存在,但目前并无确切的时间表或明确的决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一些专家和学者对二胎政策进行了讨论和评估。取消二胎政策可能会受到多方面的考虑和影响,包括经济、社会、人口等方面。政府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权衡,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因此,对于二胎政策是否会被取消,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向和决策机构的公告。同时,公众也可以通过参与相关讨论和提出建议,对政策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结语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项强制性的责任,大部分父母都自觉自愿地履行这一义务。然而,少数人可能存在自私自利、违背道义和法律义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公力必须介入,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对于二胎政策的取消,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时间表或明确的决定。政府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权衡,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公众可以通过参与讨论和提出建议,对政策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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