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方法:
1、双方同意离婚,申请离婚登记,30天冷静期后办理离婚证;
2、一方想离婚,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解除婚姻。
法律分析
夫妻感情破裂,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离婚:
1、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2、只有一方想要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就需要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在判决书生效后,即解除婚姻关系。
拓展延伸
离婚程序及法律要求:如何正确办理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手续?
离婚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到许多法律要求和程序步骤。首先,当夫妻感情破裂且无法修复时,可以考虑离婚。首先,双方应当协商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律师或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证件,例如结婚证、身份证等。接下来,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离婚判决。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请注意,离婚涉及到的问题繁多,因此遵循法律程序和要求非常重要。
结语
离婚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到许多法律要求和程序步骤。双方感情破裂时,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或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遵循法律程序和要求,是正确办理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手续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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