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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认真办案怎么办

2020-12-17 来源:星星旅游

报警后警察不处理的方法如下:

1、警察不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此时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被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

一、报警后警察的处理流程如下:

1、首先会详细询问报案人员或目击证人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2、根据案件等级是否要做一个详细笔录;

3、警员会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4、警员通告案件大致处理方式、流程;

5、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结案。

二、举报报警后警察不处理的方法:

1、可以去公安局的督察、监察室、纪委或者当地政府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另外一定要实名投诉举报,匿名的一般不予受理;

2、可以打电话投诉,投诉电话是12389;

3、可以网上投诉警方的不作为;

4、向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投诉。

综上所述,报警后警察不处理的方法是警察不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此时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被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

一、刑事不予立案的复议机构

(一)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

(二)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

(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如果人名检察院通知立案,那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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