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始的话是1985年就开始了。标志是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央那时应该是邓小平提出了。大量国企职工下岗是在90年代中期。从1978年底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可以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2年,主要是放权让利,探索两权分离。第二阶段是1993年起到现在,明确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新体制。1978~1992年: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1993~2003年:国企改革的制度创新。2004年至今:国企改革的纵深推进。起始说来是1978年。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